中青在线郑州3月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潘志贤)记者今天上午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近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命令,给河南省公安厅"4.29"专案办公室和虞城县公安局"7.16"特大制售假药案专案组分别荣记集体一等功。同时追授辉县市公安局胡桥派出所副所长刘正一、开封市公安局杏花营派出所民警宋曙光、卫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刘志广等3名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2013年4月,虞城县公安局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以赴开展"7.16"特大制售假药案侦破工作。工作中,专案组全体民警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充分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和措施,循线追踪、深挖细查,及时查明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活动规律和犯罪窝点情况,并抓住有利战机,果断收网,成功侦破此案,一举打掉了涉及16个省、涉案总价值达1.82亿元的假药"产、供、销"犯罪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查扣一大批涉案假药和制假设备。
辉县市公安局胡桥派出所副所长刘正一同志,从警9年来,始终奋战在基层一线,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先后调解纠纷700余起,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30余起、治安案件220余起,为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心系群众、扶危帮困,长期资助贫困家庭,多次冒着生命危险解救遇险群众,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他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操守,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2015年7月4日,刘正一同志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一辆涉案铲车不慎将现场一大门的墙墩撞翻,危急关头他大声提醒、疏散周围执勤民警和围观群众,自己却被墙墩砸中,不幸牺牲,年仅31岁。
开封市公安局杏花营派出所民警宋曙光同志,从警26年来,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扎根基层、忠诚履职,不畏艰难、顽强拼搏,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总是冲锋在前,先后3次与犯罪嫌疑人英勇搏斗光荣负伤,仅近5年来就先后侦破各类案件300余起,调解纠纷600余件,有效确保了辖区治安稳定,曾先后获嘉奖3次,多次被上级公安机关评为先进个人。2015年7月2日,宋曙光同志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51岁。
卫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刘志广同志,从警27年来,始终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他英勇无畏、不怕牺牲,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抓捕犯罪嫌疑人,屡破大案要案,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7次,多次获得上级公安机关表彰。因长期超负荷工作,劳累过度,他不幸身患肾上腺瘤并发高血压等严重疾病,但仍强忍病痛,主动加班加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终因病情恶化,于2015年4月2日不幸去世,年仅41岁。(国内时事部编辑)
责任编辑:张艳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