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杭州3月2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剑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3月29日发布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通知说,凡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免试就读省内高职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具体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执行。
据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单独考试招生是该省面向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一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属于接通职业教育"断头路"的重要立交桥之一,报名工作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由文化课考试、职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其中,文化课为语文、数学,且是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须先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及以上级别笔试,获得笔试合格成绩,方可报考相应专业。
该省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有17个大类,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考试每年组织1次。同类考试允许学生至多参加2次,成绩2年有效。
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政策加分情况,则按《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贯彻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见》(浙高招委〔2015〕2号)执行。其它类中的"退役士兵高职招生"政策加分按省军区政治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11〕194号)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符合多项政策加分项目的,只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所有项目资格审核、公示等事宜均与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相同。
对于浙江省在2016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高校须在今年5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对于2017年比赛获奖的考生,高校须在7月31日之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再办理。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以及有关高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及资格审核,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郭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