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涉罪未成年人六成系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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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在线杭州5月1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董碧水)外来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在浙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问题。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今天提供的数据显示,近三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受理的外来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达14793人,占到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59.6%。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说,涉罪未成年人中外来人员所占比例较高,一是因为浙江经济发达,外来务工人员较多,涉罪的外来未成年人往往居无定所,犯罪与就学就业等问题有关。

"家庭教育缺失是外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说,很多涉罪的外来未成年人的父母也是外来务工人员,繁重的工作之余,往往无暇顾及子女,有的父母因为自己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教育方式简单粗暴。

据了解,浙江省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总量仍在高位徘徊。近三年来,浙江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639件、涉案未成年人24790人,平均每年约8000人。

"由于年龄和心理的特点,未成年人多与成年人勾结,或伙同其他未成年人实施共同犯罪。" 黄生林说,因此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团伙犯罪多发。

据统计,浙江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的比例达到65.3%,其中三人以上团伙犯罪案件达到达45.9%。"相较于单独犯罪,共同犯罪、团伙犯罪的危害性更大。"

据介绍,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犯罪类型主要涉及暴力犯罪、财产犯罪、涉黄和涉毒四类案件。三年来,盗窃、抢劫等涉及财产案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16217件,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65.4%;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奸等涉及暴力犯罪案件5900件,占总数23.7%;涉黄案件1154件,占总数4.6%,罪名集中于强奸;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涉毒案件655件,占总人数的2.6%,罪名集中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

黄生林说,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发育不完全和自身财力状况,多会涉及简单粗暴或与经济有关的犯罪,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处于青春期,追求刺激的缘故,涉及涉黄、涉毒犯罪。

在浙江检察机关收到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判决中,有1371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其中1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59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作案方式简单粗暴,未成年人犯罪容易造成对社会、他人的严重后果,导致其被判处较重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中,还有在校学生实施的暴力犯罪。" 黄生林说,未成年人犯罪中,在校学生有351人涉案,总量虽然不大,但实施暴力犯罪的有265人,占75.7%。在暴力性犯罪中,共同犯罪206人,占到77.7%。主要集中在强奸、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抢劫以及寻衅滋事等5类罪名。

作者:董碧水

责任编辑:李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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