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条例》下月起实行 剑指非法一日游

 | 快讯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北京7月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齐征)今天,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召开《北京市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宣布8月1日起《北京市旅游条例》施行,原《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突出首都旅游特色,发挥旅游业在强化首都核心功能中的作用,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强化首都核心功能,提升旅游文化内涵;二是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治理非法"一日游";三是按照旅游法要求,完善民宿经营管理。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宋宇表示,为充分弘扬和传承首都的历史文化,在条例中分别从发掘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世界文化遗产景区实行讲解员管理制度、加强导游人文地理和历史文化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如,第十四条规定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发掘本市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支持开发大型旅游节庆活动、文化演出和精品剧目,鼓励利用北京文化资源优势开发旅游产品。第十六条规定旅游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旅游翻译规范化建设,进行旅游翻译规范性评估。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景区实行讲解员管理制度,未经景区培训并取得景区讲解员证的人员不得在景区内为旅游团队提供讲解服务等。

"北京市旅游市场以散客为主,旅游散客占比达到90%以上,客观上存在着‘一日游’需求;同时,旅游设施就整体而言可以满足旅游散客需求,但配置还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之处,特别是公共交通在十三陵、八达岭等热点旅游景区配置不完善,为非法‘一日游’渗入提供了机会和空间;旅游信息提供散、乱、缺乏权威,政府公共旅游信息服务供给不足,给非法旅游信息以较大传播空间;非法‘一日游’经营利益链条严密,获利高,违法成本低,非法经营者有恃无恐;五是行政管理分散化、碎片化,运动式执法方式和旅游投诉处理机制不适应治理非法‘一日游’的需要。"宋宇说。

针对这些问题,《条例》按照疏堵结合,管理与服务并重,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切断非法"一日游"信息传播链条、服务链条和利益链条的思路。一是对非法"一日游"经营行为集中列举,震慑非法经营者,提示旅游者,为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在第五十三条集中列举了六类非法"一日游"经营行为,并作出禁止性规定;二是按照旅游散客需求特点,强化旅游信息和交通服务供给,疏解旅游客源,挤压非法一日游空间;三是加强核心环节管理,遏制虚假信息传播,阻断非法"一日游"揽客渠道;四是按照共治理念,强化旅游经营服务单位责任,切断非法经营服务链条;五是加强购物商店、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和景区管理,阻断非法"一日游"利益链;六是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改进行政执法方式。

此外,《条例》还将规范民宿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并在旅游经营一章中设"民宿"专节进行规定。一是明确民宿概念,规定民宿是指城乡居民利用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为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确立住宅性质的房屋从事住宿经营的合法性。二是明确开展民宿经营应当办理工商登记,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民宿管理规定,解决民宿市场准入问题,并与国家和本市已经出台或将要出台的规定做好衔接。三是明确市区政府规范引导民宿发展和鼓励支持乡村民宿发展责任。四是按照"放管服"的改革要求,规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实际,分别制定城区和乡村民宿的具体管理规定;相关政府部门履行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责任。五是在"旅游规划和促进"一章明确发展乡村旅游的要求,为乡村民宿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旅游文化编辑)

作者:齐征

责任编辑: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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