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为65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

 | 快讯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南京7月12日电(黄欢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李润文) 今天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家庭医生入户服务,为65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并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养老与基本医疗衔接,养老医疗费用及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意见》提出,到2020年,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抓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签约家庭医生团队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动态管理。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健康卫生小屋"或开设全科医生工作室,提高医养结合服务的可及性。

江苏省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1700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2%。目前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85家,床位6.2万张,入住护理院的老人20699人。

针对目前全省90%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6%~7%的老人选择社区养老、3%~4%的老人选择机构养老的实际,此次《意见》着力推动医疗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目前,江苏全省90%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括老年人在内的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44.8%,家庭医生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个性化的医疗护理服务。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要实现有效衔接、共享,每市至少建立1所安宁疗护中心或有安宁疗护功能的医疗机构,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养老机构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绿色通道。

《意见》明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每个市区至少建立1所安宁疗护中心或有安宁疗护功能的医疗机构;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以上的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全省老年护理院达到200所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的50%以上。

《意见》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100张床位以上的护理型和助养型养老机构应单独设置护理站(医务室),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

《意见》提出,要健全养老与基本医疗保险衔接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护理院(站)、康复医院、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等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居家老人的家庭病床、医疗巡诊等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入住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结算。

作者:李润文

责任编辑:刘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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