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安部统一部署依法对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北京警方7月26日通报,"善心汇"成员来京非法聚集,6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被刑拘。
在此之前,媒体已经多次报道,"善心汇"涉嫌传销、庞氏骗局,各地工商、公安部门分别着手调查。
如何辨别真伪慈善,防止上当受骗?关键就在于:慈善不能赚钱,赚钱不是慈善。
"善心汇"自称已经网罗了650万名会员。"伪慈善"为何有这么大的吸引力?扶贫济困只是个幌子。"伪慈善"往往瞄准的就是收入中等偏下群体,这部分群众相对缺乏获得高额利润的方法,却仍然期望积累更多财富。在与其他人的比较中,生活中大大小小的窘迫更可能让他们认为自己应该是被帮扶的对象。
"伪慈善"的出现,号称是"友爱互助",实际是让会员先掏钱,再许以预期回报。但是,实际上为了利益回报而掏腰包,绝对不是慈善。慈善就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背离了这个基本原则,就不是真慈善。
只要想赚钱,就不是做慈善。"伪慈善"营造再多的伪道德高地,只能麻醉会员,麻痹围观群众,不可能变成真慈善。
"助人自助"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是自身的能力得到增长、精神得到愉悦、心灵得到提升。服务了别人就让别人给予报答的,那就是交易,是市场行为。如果为了让自己多得回报拉亲朋好友入会的,那就更不是慈善,一不小心还会步入非法传销、庞氏骗局的泥潭。
真慈善不求回报,存在利益交换的低回报也不算真慈善,慈善与利益交换有严格的界限。对此,在法律制度上已经有严格划分。企业和个人参与慈善的主要方式一是捐赠,二是志愿服务;捐赠不能要回报,志愿服务也不应取酬。慈善服务应当通过慈善组织来进行,慈善组织有专门的登记和监管。"伪慈善"背后的企业不是慈善组织,冒用了慈善的名义。
已经实施近一年的慈善法规定,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吴蕴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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