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深圳4月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武欣中)为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家事审判工作的新需求,今天,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召开全面推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工作会,在全市两级法院推行符合家事案件审判规律和内在特点的新工作方法和机制。
据介绍,此次深圳法院系统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专业化、人性化、协作化。改革包括两方面:一是审判模式的专业化,包括专业化的家事审判组织、专门化的家事审判场所、独特的家事审判程序;二是建立和完善配套模式,包括建立家事调解员制度、家事调查员制度、心理疏导制度、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保障机制、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协作机制、离婚案件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离婚证明书制度、家事案件裁判文书说理制度等。
深圳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全面推行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表明,家事审判工作正在从单纯的法律调整功能向调整、修复、救治的复合功能转变,从单纯关注案件当事人权益向同时关注子女、老人等其他家庭成员以及社会利益转变,从强调财产利益向全面注重身份利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转变,促进深圳市和谐家庭建设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体系完善。
据了解,早在2012年,深圳中院就将创新家事案件审理方式作为新一轮司法改革重点任务,率先在宝安区人民法院等基层法院开展试点工作。2013年,宝安区人民法院设立全省首家具有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庭,2016年,宝安区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确立为改革试点单位。宝安区人民法院还被评为全国家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五年来,通过改革取得了较好成绩,也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为改革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深圳中院负责人表示,通过家事审判改革的全面推行,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有望真落地、见实效,家事案件审判质效将大幅提升,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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