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8月底前将挂牌运行

 | 快讯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北京4月27日电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今天下午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林文学表示,上海是中央确定并支持建设的国际金融中心,辖区内金融机构数量多、外资金融机构占比大、金融要素市场齐全、金融市场交易额巨大。近年来,上海市各级法院涉金融案件数量迅速增长,2013年到2017年平均每年增长51%,去年受理一审金融民事案件达到17.9万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八个基层法院都设有金融审判庭,其他法院也设立了专门的金融案件合议庭,从事金融审判的专业法官有124人,具有良好的金融审判人才基础和比较丰富的金融审判经验。

近年来上海法院审理了一大批新型、疑难、复杂的金融案件,比如全球首例“高频交易”案,也就是伊思顿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全国首例跨市场金融衍生品内幕交易案,也就是光大证券“乌龙指”系列案,还有全国首例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支持证券投资者起诉案等。因此,按照先行先试的要求选择在上海探索设立金融法院。

林文学表示,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统一裁判标准,促进法律统一适用,提升金融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有利于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有利于为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也有利于服务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和建设。

林文学介绍说,根据中央通过的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后,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及上海市做好金融法院的筹备工作,今年8月底前完成上海金融法院的具体组建和正式挂牌工作。

为确保上海金融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司法解释,明确上海金融法院的案件受理范围。二是指导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选优配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同时将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在上海金融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行法官员额制,精干内设机构,推行扁平化管理,提高工作质效。

三是建立金融审判专家辅助制度,完善金融司法研究机制和智库建设,探索设立中国法院金融审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推动金融法治理论和金融审判实践的深度融合,推动境内外金融审判经验的广泛交流,提升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水平。

四是扩大上海金融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行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创新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完善调解结果的司法确认和执行机制,建立完善系统化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五是加大金融案件大数据资源库和金融风险防范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金融审判实践中的深度运用,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重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作者:王亦君

责任编辑:李师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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