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中青在线北京5月1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何春中)面对销售假冒保健品的商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以下简称北京市检四分院)日前亮出了公益诉讼这把“利剑”。5月16日,北京市检四分院起诉罗某、卢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该案是北京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阿里巴巴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售假线索,被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第一案。
曾因在网上销售包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保健品而获刑的罗某、卢某夫妻二人,成了此次公益诉讼的被告。
2015年4月至2016年9月间,罗某、卢某通过网店销售苦瓜清脂系列、经典秀身系列减肥保健品及神农风骨草保健品。一些消费者反映,在购买上述保健品服用后,出现了肚子疼、拉肚子、口干、厌食等不良反应,怀疑罗某、卢某所销售商品不是正规厂家生产。
2016年6月,在北京市公安局食药支队(现更名为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开展的“净网行动”中,阿里巴巴打假特战队发现罗某夫妻售假线索后,并及时推送给警方。通过双方共同研判分析,2016年9月1日,2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经过公安机关调查,罗某、卢某所销售的上述保健品中,含有酚酞、双氯芬酸钠等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随后检方对罗某、卢某提起公诉。
2017年6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三年,卢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今年年初,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没有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北京市检四分院对罗某、卢某二人提起了公益诉讼。
“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卖了,我向大家道歉!”被告卢某出庭在庭审开始时,站起来向旁听席深深鞠了一躬,其丈夫罗某仍在监狱服刑而未到庭,由卢某作为其代理人。
庭审中,北京市检四分院称,罗某、卢某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侵害了公众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请求法院判决罗某、卢某二人停止销售涉案有毒有害食品,公开赔礼道歉,并以在媒体上公布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事实等方式向消费者提示产品存在的危害以及消除危险。
“妥善处理散落在消费者手里的涉案保健品,这是我们提起公益诉讼的一个重要目的。”公益诉讼起诉人说。
“我因为不懂法,销售了有毒有害食品,我以后要多看法治新闻,我愿意消除这些保健品造成的危害。”被告卢某称。
此案今天没有当庭宣判。
通过民事诉讼向网络售假者追责,近年来已经形成趋势。作为全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阿里巴巴集团自2017年起便启动“追杀三千里”项目,通过民事诉讼向售假行为宣战,希望通过诉讼手段,提高蓄意售假的成本。
去年,淘宝网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出售假冒玛氏皇家猫粮的姚某告上法庭,成为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售假卖家案而引起司法界和媒体的广泛关注。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的售假行为对淘宝网商誉造成了损害,要求被告向淘宝赔偿人民币12万元。
在不少法律专业人士看来,公益诉讼是对公民私权救济的国家干预,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权利的重视,也使得整个法律体系对于惩治民事侵权行为更加完备。
“我们为检方对售假者提起公益诉讼点赞,希望这种做法能够成为未来打假、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商品的新模式。”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孙军工认为,在互联网的治理格局当中,平台自治、公权力行使、权利人消费者私力救济并存,这是我国在网络时代推动形成适应中国社会发展需求治理体系的表现。
责任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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