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纳税人将降至15% 月入2万元以下降负50%以上

 | 快讯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北京8月3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今天下午针对此次个税法修改,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表示,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个税起征点)是统筹考虑了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后综合确定的。

程丽华介绍说,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测算,2017年我国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每月3900元,按照近三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率推算,2018年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每月42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每月5000元,不仅覆盖了人均消费支出,而且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这次修改除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还新增了多项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低档税率级距,广大纳税人都能不同程度的享受到减税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

程丽华还表示,此次审议过程中,根据各方面意见,又增加了两项税前扣除,一是赡养老人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二是允许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类收入在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额,这样使得相当一部分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进一步提高,预计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

程丽华举例说,假如某个纳税人的月薪收入15000元,每月可以先扣除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再扣除三险一金、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等现有的扣除项目,还可以扣除此次新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

按照现行个税法,每个月需要交税1870元,按照修改后的个税计算,只需要缴税790元,扣除5000元,之后乘以相应的税率10%,缴个税790元,每月少缴税1080元,税负减轻58%,如果再加上其他扣除项目,以及这次修改个税法后新增的多项专项附加扣除,税负还会进一步减轻。

作者:王亦君

责任编辑:温维娜

相关文章

更多精彩,请下载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