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言值】大一女生患白血病险遭退学,招生体检规定应与时俱进

 | 青年之声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今年20岁的静静(化名)在高考前夕被查出患有白血病,带病高考的她好不容易被录取,却被校方要求退学。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回应称,确实跟她说过退学的事,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学校愿意给孩子一个上学的机会。(《三秦都市报》10月11日)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患有严重血液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这就是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回应“退学符合规定”的来源。

尽管在实践中,很多学校对于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学生,采取了灵活处理的办法。比如允许学生先办理休学,等到其恢复健康以后再入校就读。但是,既然规定如此,就如同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些考生完全可能因此失去上大学的机会。

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从2003年开始实施,在当时来看,还是一套富有先进性和前瞻性的规则。在有关通知中,教育部明确指出此前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指导意见》“体现了对所有考生权益的保护,对残疾考生的关爱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但是,时间又过去了15年,我国高校招生录取的形势再次发生了巨大改变,而医疗技术也产生了不容忽视的飞跃。像静静所患的急性髓系白血病,虽然依旧是严重的血液病,但已不再是“不治之症”,有的病人经治疗后可以长期生存。按照静静的说法,她本人“治愈的可能性非常大”。

而且,一些《指导意见》中列出的常见慢性病,更是在现代医学的可控范围内,比如高血压病、哮喘等。当然,只要不是特殊的专业,高校不太可能因为考生患有高血压而不予录取或要求其退学,这恰恰说明《指导意见》需要与时俱进。

高校不希望患有某些疾病的考生入学,很多人最直接的反应是学校“怕担责任”。差点被退学的静静也手写了一份承诺书上交,自愿作出“如在学校因为自身疾病引起意外事故,所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与学校无任何关系”的承诺。不管学校的真实想法如何,为每一个学生负责任是学校的天职,学校理应尽到应有的担当,保障每一位考生的入学权利。

在如今,一个人考上大学,与未来就业发展并无必然联系,更不能认为让一个身体有缺陷的人上大学就是浪费教育资源。

因为身体原因限制受教育权,与现代文明的潮流相悖。越来越多的高校在积极地创造条件,保障身体上有缺陷的学生正常上学。今年,清华研二学生矣晓沅的事迹感动了许多人。矣晓沅在6岁患上“不死的癌症”——类风湿性关节炎,从11岁起他的身体就被困在轮椅上。靠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儿,他考入清华大学计算机系,还获得了清华大学特等奖学金。正因为“清华绝对不会放弃任何一位优秀的学生”的表态,才创造了这样美好的励志故事。

考察一个人有没有资格上大学,最基本也不可替代的原则,就是看其有没有完成学业的能力。而且,这种考察应当是持续性的,不能因为一个人在入学时身体状况不佳,就武断地认为他无法完成学业,而堵上了其上大学的大门。每个人的受教育权都应当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招生体检规定理应随着时代发展作出调整和修改。

作者:王钟的

责任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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